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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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临沂市拆迁公告:用于临沂白沙埠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家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11-10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临沂市拆迁公告:用于临沂白沙埠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家双湖村、义合官庄村、东朱阜村、新河村、溪沂庄村、柏庄村、建设村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3〕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临沂市拆迁公告:用于临沂白沙埠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家双湖村、义合官庄村、东朱阜村、新河村、溪沂庄村、柏庄村、建设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西孝友村果园、西至西孝友村果园、旱地、南至西孝友村果园、北至西孝友村果园、水浇地、东孝友村果园、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

  地块2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家双湖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东孝友村果园、邵家双湖村果园、西至西孝友村果园、南至东孝友村果园、农村道路、北至西孝友村果园、东孝友村其他园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邵家双湖村坑塘水面、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家双湖村。

  地块3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西孝友村果园、乔木林地、工业用地、西至西孝友村果园、工业用地、南至西孝友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西孝友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西孝友村。

  地块4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西孝友村果园、其他林地、西至西孝友村果园、其他林地、南至西孝友村其他林地、北至西孝友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西孝友村。

  地块5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西孝友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西孝友村科教文卫用地、西至西孝友村科教文卫用地、南至西孝友村科教文卫用地、北至西孝友村科教文卫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西孝友村。

  地块6范围: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贾家村、西孝友村、义合官庄村、东朱阜村,白沙埠镇北部,东至义合官庄村果园、东朱阜村果园、西至贾家村沟渠、南至贾家村其他林地、其他草地、水浇地、果园、北至西孝友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白沙埠镇贾家村、西孝友村、义合官庄村、东朱阜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新河村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西至新河村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南至新河村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新河村农村宅基地、新河村工业用地、新河村设施农用地,北至公路用地;面积:0.045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58公顷(设施农用地0.0058公顷),建设用地0.0392公顷(农村宅基地0.0106公顷、公路用地0.003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052公顷、工业用地0.0203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新河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农村公路,西至柏庄村果园,南至柏庄村果园、溪沂庄村果园、溪沂庄村其他林地,北至溪沂庄村其他林地、柏庄村其他林地、溪沂庄村旱地、农村道路、柏庄村果园;面积:0.3334公顷,其中:农用地0.3334公顷(其他林地0.333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柏庄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柏庄村果园、公路用地,西至溪沂庄村其他林地、柏庄村果园,南至溪沂庄村其他林地、农村道路、柏庄村其他林地、柏庄村旱地,北至溪沂庄村果园、农村道路、柏庄村其他林地、柏庄村果园;面积:0.5293公顷,其中:农用地0.5293公顷(旱地、0.0145公顷、果园0.0909公顷、其他林地0.4197公顷、农村道路0.004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柏庄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公路用地,西至柏庄村果园,南至柏庄村果园,北至柏庄村果园;面积:0.01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190公顷(果园0.019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建设村其他林地,西至柏庄村果园、公路用地,南至柏庄村果园、柏庄村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建设村其他林地,北至柏庄村其他林地、农村道路、柏庄村果园、建设村旱地、建设村其他林地、建设村设施农用地;面积:0.6054公顷,其中:农用地0.6054公顷(旱地0.0075公顷、果园0.1303公顷、其他林地0.4522公顷、农村道路0.015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建设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建设村其他林地,西至柏庄村果园、公路用地、柏庄村其他林地、建设村旱地、农村道路,南至柏庄村果园、农村道路、柏庄村旱地、柏庄村乔木林地、建设村乔木林地、建设村旱地、建设村坑塘水面,北至建设村旱地、公路用地;面积:0.7796公顷,其中:农用地0.7796公顷(旱地0.0056公顷、果园0.1380公顷、乔木林地0.2644公顷、其他林地0.2953公顷、农村道路0.0112公顷、坑塘水面0.0030公顷、设施农用地0.0621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建设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地块4拟用于成片开发等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5拟用于临沂白沙埠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地块6拟用于白沙埠镇敬老院项目建设,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地块7拟用于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8-地块12拟用于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张南路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和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9月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 9 月1日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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