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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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广饶县稻庄镇西家村、广饶街道杜疃东村、杜疃西村拆迁公告:用于广饶心康医院精神障碍康复照护医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10-18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广饶县稻庄镇西家村、广饶街道杜疃东村、杜疃西村拆迁公告:用于广饶心康医院精神障碍康复照护医养中心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位于稻庄镇贾刘桥村以东、孙家村进村路以西、广码路以北

  广饶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广征预公告〔2023〕8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广饶县稻庄镇西家村、广饶街道杜疃东村、杜疃西村拆迁公告:用于广饶心康医院精神障碍康复照护医养中心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位于稻庄镇贾刘桥村以东、孙家村进村路以西、广码路以北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位于稻庄镇贾刘桥村以东、孙家村进村路以西、广码路以北;面积:0.023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31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稻庄镇西家村。

  地块2: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大寨沟以西;面积:0.7923公顷,其中:农用地0.7923公顷(耕地0.342公顷,园地0.44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饶街道杜疃东村、杜疃西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广饶心康医院精神障碍康复照护医养中心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2拟用于2022年广饶县工业余热利用居民供暖工程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以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广饶街道办事处、稻庄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8月2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广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5万元,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2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9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县政府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发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8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冰;

  联系电话:0546—6441763。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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