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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日照市拆迁公告:用于海川建材预制装配式结构项目、海星针织搬迁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奎山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8-15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日照市拆迁公告:用于海川建材预制装配式结构项目、海星针织搬迁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奎山街道东长河村、青墩村、丁家楼村、盘石庄村、申家楼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四村、西长河村、北京路街道焦柯庄村、蔡家滩村、季家村、相家台村等

  日照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征预公告〔2023〕1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日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日照市拆迁公告:用于海川建材预制装配式结构项目、海星针织搬迁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奎山街道东长河村、青墩村、丁家楼村、盘石庄村、申家楼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四村、西长河村、北京路街道焦柯庄村、蔡家滩村、季家村、相家台村等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高雄路以北、深圳路以南、和阳南路以西、基隆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东长河村、青墩村。

  地块2位置范围:玉溪路以北、上海路以南、厦门路以西、绍兴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丁家楼村。

  地块3位置范围:潮州路以北、海口路以南、重庆路以西、日照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焦柯庄村、蔡家滩村。

  地块4位置范围:徐州路以北、上海路以南、昭阳南路以西、向阳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季家村。

  地块5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常州路以南、基隆路以西、昆明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青墩村。

  地块6位置范围:海口路以北、高雄路以南、东莞路以西、和阳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东长河村。

  地块7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汕头路以南、苏州路以西、无锡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相家台村。

  地块8位置范围:常州路以北、淮安路以南、和阳南路以西、基隆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盘石庄村、申家楼村。

  地块9位置范围:高雄路以北、深圳路以南、厦门路以西、东莞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东长河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四村、西长河村。

  地块10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疏港高速以南、临沂路以西、银川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汪家台村。

  地块11位置范围:滨海路以北、海口路以南、苏州路以西、无锡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焦柯庄村、南岭村、臧家荒村。

  地块12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汕头路以南、日照南路以西、福州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大古镇村。

  地块13位置范围:金华路以北、漳州路以南、银川路以西、兖州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车家村、管家村。

  地块14位置范围:疏港高速以北、温州路以南、临沂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八里庄村、小陈家村、山后二村。

  地块15位置范围:高雄路以北、深圳路以南、东莞路以西、兴宁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西长河村。

  地块16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疏港高速以南、临沂路以西、银川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山后二村。

  地块17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北、疏港高速以南、临沂路以西、银川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山后二村、金家沟村。

  地块18位置范围:秦皇岛路以北、大连路以南、向阳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小李家村、小石场村。

  地块19位置范围:大连路以北、和阳南路以东、厦门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前崮子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海川建材预制装配式结构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海星针织搬迁改造二期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拟用于华远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拟用于金马新能源风电整机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5拟用于市政装配式建筑设施产业园(SiO2气凝胶节能材料生产研发)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6拟用于日照经开区锌溴液流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7拟用于三一集团风电总装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8拟用于恒信电器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9拟用于峆一药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0拟用于福顺物流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1拟用于宠物食品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2拟用于新达新能源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3拟用于鲁商集团车家村商住开发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14拟用于亚太森博扩建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5拟用于有机硅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6拟用于工业储备地块一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7拟用于工业储备地块二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8拟用于创世纪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19拟用于新能源储能双向变流器生产线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以上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38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奎山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和建设局拟于2023年7月25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日照市东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2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3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日照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日照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日照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晓慧;联系电话:0633-8352821。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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