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4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泰安颜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91号)批准征收泰安市岱岳区土地0.399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大汶口镇南西遥村,总面积0.3992公顷,涉及大汶口镇南西遥村1个镇1个村土地。其中:南西遥村土地0.3992公顷(耕地0.2862公顷、设施农用地0.1130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泰安颜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9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8569260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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