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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2022年拆迁公告:开封市2021年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西姜寨乡大孙村等4个村耕地林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10

本文标题:河南省开封市2022年拆迁公告:开封市2021年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西姜寨乡大孙村等4个村耕地林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33.0049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07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汴政文〔2022〕2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开封市2022年拆迁公告:开封市2021年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西姜寨乡大孙村等4个村耕地林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33.0049公顷

  一、同意祥符区征收西姜寨乡大孙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8.6766公顷、林地1.6476公顷、其他农用地2.3054公顷、建设用地0.3753公顷,共计33.0049公顷(其中耕地28.6766公顷),作为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祥符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祥符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 属 单 位

土 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 地

林地

其 他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旱地

开封市祥符区总计

33.0049

32.6296

28.6766

3.4351

25.2415

1.6476

2.3054

0.3753

集体土地

西姜寨乡小计

33.0049

32.6296

28.6766

3.4351

25.2415

1.6476

2.3054

0.3753

大孙村

0.6678

0.6678

0.6426

 

0.6426

 

0.0252

 

土刘村

6.8529

6.8529

6.5724

 

6.5724

0.0508

0.2297

 

后岗村

5.4233

5.4233

4.3562

 

4.3562

0.5755

0.4916

 

白庄村

20.0609

19.6856

17.1054

3.4351

13.6703

1.0213

1.5589

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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