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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宁陵县2022年拆迁公告:宁陵县2021年第三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柳河镇胡庄村李庄村、柳河镇杨楼村杨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09

本文标题:河南省宁陵县2022年拆迁公告:宁陵县2021年第三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柳河镇胡庄村李庄村、柳河镇杨楼村杨楼村林地耕地共计2.8352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36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14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宁陵县2022年拆迁公告:宁陵县2021年第三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柳河镇胡庄村李庄村、柳河镇杨楼村杨楼村林地耕地共计2.8352公顷

  一、同意宁陵县征收柳河镇胡庄村李庄村民组集体林地2.6755公顷、柳河镇杨楼村杨楼村民组集体耕地0.1597公顷,共计2.8352公顷(其中耕地0.1597公顷),作为宁陵县202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你市和宁陵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宁陵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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