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37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1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民权县转用并征收南华街道伏庄村东蔡村民组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3605公顷、林地0.8174公顷、其他农用地0.1835公顷,征收南华街道伏庄村东蔡村民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14.0778公顷,共计15.4392公顷(其中耕地0.3605公顷),作为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民权县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3605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民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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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权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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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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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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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水浇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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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总计 |
15.4392 |
1.3614 |
0.3605 |
0.8174 |
0.1835 |
14.0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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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南华街道小计 |
15.4392 |
1.3614 |
0.3605 |
0.8174 |
0.1835 |
14.0778 |
|
伏庄村东蔡村民组 |
1.3346 |
0.8577 |
0.3605 |
0.3822 |
0.115 |
0.4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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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庄村第一村民组 |
3.5385 |
0.4427 |
0.4352 |
0.0075 |
3.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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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庄村第二村民组 |
3.7971 |
3.7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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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庄村第三村民组 |
4.0212 |
4.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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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庄村第四村民组 |
2.7439 |
0.0571 |
0.0571 |
2.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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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窑村孔庄村民组 |
0.0039 |
0.0039 |
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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