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21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49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21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安政土〔2021〕26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林州市征收陵阳镇杨家泊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5.4807公顷、其他农用地2.7054公顷、建设用地2.3515公顷,共计30.5376公顷(其中耕地25.4807公顷),作为林州市2021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林州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林州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林州市2021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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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州市2021年度第十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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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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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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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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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水浇地 |
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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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林州市共计 |
30.5376 |
28.1861 |
25.4807 |
22.5943 |
2.8864 |
2.7054 |
2.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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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镇小计 |
30.5376 |
28.1861 |
25.4807 |
22.5943 |
2.8864 |
2.7054 |
2.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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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岗村 |
0.3646 |
0.3646 |
0.3299 |
0.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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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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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泊村 |
30.1111 |
27.8179 |
25.1508 |
22.2644 |
2.8864 |
2.6671 |
2.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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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家泊村 |
0.0619 |
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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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6 |
0.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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