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尉氏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71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尉氏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汴政文〔2021〕10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尉氏县征收岗李乡等2个乡(镇)田庄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1030公顷、林地3.09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9公顷,共计3.2395公顷(其中耕地0.1030公顷),作为尉氏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尉氏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尉氏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尉氏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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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2021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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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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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单 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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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 地 |
林地 |
其 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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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水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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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总计 |
3.2395 |
3.2395 |
0.1030 |
0.1030 |
3.0976 |
0.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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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岗李乡小计 |
2.9991 |
2.9991 |
0.1030 |
0.1030 |
2.8572 |
0.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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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庄村 |
2.2447 |
2.2447 |
0.1030 |
0.1030 |
2.1028 |
0.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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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村 |
0.7544 |
0.7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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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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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镇小计 |
0.2404 |
0.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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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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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岗村 |
0.2404 |
0.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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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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