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72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三政土〔2021〕11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卢氏县征收横涧乡等2个乡(镇)营子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6378公顷、园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2445公顷,共计1.8824公顷(其中耕地1.6378公顷),作为卢氏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卢氏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卢氏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卢氏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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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卢氏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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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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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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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园地 |
其 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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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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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总计 |
1.8824 |
1.8824 |
1.6378 |
0.0001 |
0.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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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横涧乡共计 |
1.7740 |
1.7740 |
1.5429 |
0.0000 |
0.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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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村 |
1.7740 |
1.7740 |
1.5429 |
|
0.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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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湾镇共计 |
0.1084 |
0.1084 |
0.0949 |
0.0001 |
0.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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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口村 |
0.1084 |
0.1084 |
0.0949 |
0.0001 |
0.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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