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旗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8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社旗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宛政土〔2021〕40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社旗县征收兴隆镇等2个镇(街道)腰庄村七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2089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4公顷,共计4.3423公顷(其中耕地4.2089公顷),作为社旗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社旗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社旗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社旗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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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旗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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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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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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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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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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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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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社旗县总计 |
4.3423 |
4.3423 |
4.2089 |
4.2089 |
0.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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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小计 |
0.3423 |
0.3423 |
0.3423 |
0.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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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庄村七组 |
0.3423 |
0.3423 |
0.3423 |
0.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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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河街道小计 |
4.0000 |
4.0000 |
3.8666 |
3.8666 |
0.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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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庄村十二组 |
0.9999 |
0.9999 |
0.9570 |
0.9570 |
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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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庄村十三组 |
1.9984 |
1.9984 |
1.9395 |
1.9395 |
0.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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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庄村十四组 |
0.6195 |
0.6195 |
0.6031 |
0.6031 |
0.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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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庄村十五组 |
0.3822 |
0.3822 |
0.367 |
0.367 |
0.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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