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94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2〕4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睢阳区新城街道等2个街道长江社区邬庄村民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7.5906公顷、其他农用地0.2024公顷,共计7.7930公顷(其中耕地7.5906公顷),作为你市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睢阳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睢阳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 单位:公顷 | |||||
| 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
| 合计 | 耕地 (水浇地) |
其他农用地 | |||
| 集体 土地 |
商丘市总计 | 7.7930 | 7.7930 | 7.5906 | 0.2024 |
| 新城街道小计 | 6.2534 | 6.2534 | 6.0510 | 0.2024 | |
| 长江社区邬庄村民组 | 6.2534 | 6.2534 | 6.0510 | 0.2024 | |
| 文化街道小计 | 1.5396 | 1.5396 | 1.5396 | ||
| 商桐社区戴庄村民组 | 1.5396 | 1.5396 | 1.5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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