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孟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95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孟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征收土地的请示》(焦政土〔2021〕7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孟州市征收会昌街道冯园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4.8363公顷、其他农用地0.7592公顷、建设用地0.5530公顷,共计16.1485公顷(其中耕地14.8363公顷),作为孟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孟州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孟州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孟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 河南省孟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 单位:公顷 | ||||||||
| 权 属 单 位 | 土 地总面积 | 农 用 地 | 建设用地 | |||||
| 合计 | 耕 地 | 其 他农用地 | ||||||
| 小计 | 水浇地 | 旱地 | ||||||
| 孟州市总计 | 16.1485 | 15.5955 | 14.8363 | 14.1481 | 0.6882 | 0.7592 | 0.5530 | |
| 集体土地 | 会昌街道小计 | 16.1485 | 15.5955 | 14.8363 | 14.1481 | 0.6882 | 0.7592 | 0.5530 |
| 冯园村 | 1.8569 | 1.8569 | 1.7849 | 1.7849 | 0.0720 | |||
| 侯庄村 | 1.6496 | 1.6496 | 1.4221 | 1.4221 | 0.2275 | |||
| 东曹村 | 3.7167 | 3.2926 | 3.0524 | 3.0524 | 0.2402 | 0.4241 | ||
| 三道沟村 | 8.9253 | 8.7964 | 8.5769 | 7.8887 | 0.6882 | 0.2195 | 0.1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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