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鹰潭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鹰潭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2026年鹰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延续现行有效标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因产权属性、补偿依据不同,在补偿逻辑、计算方式及安置规则上存在显著区分。为帮助被征收人清晰了解补偿权益、精准核算补偿金额,以下结合《鹰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鹰潭市2024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政策文件,详细解读两类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核心计算公式,并通过模拟案例具象化呈现计算过程,为拆迁安置决策提供参考。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依据《鹰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配套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核心围绕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展开,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针对经营性房屋),同时设置补助与奖励机制,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1.核心补偿标准说明
房屋价值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独立评估确定,评估机构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则通过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搬迁费:按实际搬迁需求核算,住宅房屋每产权户一次搬家补助统一为800元,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给予二次搬家补助;附属设施移机补助明确为柜式空调300元/台、壁挂及窗式空调200元/台、太阳能1200元/台、家用电热水器100元/台、有线电视移点680元/终端、电话移机128元/部、网络移点128元/终端,货币补偿的额外给予电表一户一表500元、水表一户一表1100元补助。
临时安置费:仅针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调换房交付前按月支付,住宅房屋根据地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10元计算,月湖区等核心区域执行10元/㎡・月标准,且每月过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保底发放。
停产停业损失:针对依法经营的营业房、一般非住宅及合规住宅改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核算,具体执行《鹰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
补助与奖励: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住宅房屋还需保障住房困难户权益——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为唯一住房的,选择货币补偿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50平方米计算安置面积且不结算差价。
2.计算公式
货币补偿总额=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搬迁费(含搬家补助、附属设施移机补助、水电表补助)+临时安置费(按过渡期限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如有)+签约奖励
产权调换补偿规则:被征收房屋面积与安置房等面积部分“征一还一,不找差价”;多层房屋安置到小高层电梯房(13层及以下)的,100平方米及以内赠送1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按10%赠送面积;多层房屋安置到高层电梯房(13层以上)的,100平方米及以内赠送15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按15%赠送面积;超出赠送后总面积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购买,被征收房屋面积与赠送面积总和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获得货币补偿;同时额外支付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至调换房交付)。
3.模拟计算案例
假设鹰潭月湖区某国有土地上经营性框架结构房屋(小型超市),建筑面积100㎡,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营业用途,经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8000元/㎡;搬迁涉及2台壁挂空调、1台太阳能热水器、1个有线电视终端、1部电话、1个网络终端,选择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费按过渡期限6个月计算(货币补偿仍需支付过渡期间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经核算为50000元;签约奖励为房屋评估价值的5%(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0㎡×8000元/㎡=800000元
搬迁费=搬家补助800元+附属设施移机补助(2台×200元/台+1台×1200元/台+680元+128元+128元)+水电表补助(500元+1100元)=800元+(400元+1200元+680元+128元+128元)+1600元=800元+2536元+1600元=4936元
临时安置费=100㎡×10元/㎡・月×6个月=6000元(因未低于1000元/月,按实际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50000元(按核算标准确定)
签约奖励=800000元×5%=40000元
货币补偿总额=800000元+4936元+6000元+50000元+40000元=900936元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鹰潭市2024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同时提供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选择。
1.核心补偿标准说明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江西省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鹰潭市信江新区等征收区域,根据土地地类(水田、旱地、林地、村庄等)确定补偿标准,其中村庄建设用地的补偿已纳入整体征地补偿范围,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分配。
房屋补偿费:按房屋重置成本价计算,根据房屋结构(砖混、砖木、土木等)、成新率确定具体单价,合法建筑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全额补偿,违法建筑及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附属建筑(如柴火间、车库、围墙等)按实际价值评估补偿。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按实际搬迁成本核算,包含搬家费用及附属设施移机补助(参照国有土地相关标准执行);临时安置费按安置人口或房屋建筑面积发放,保障过渡期间居住需求,过渡期限根据安置房屋建设进度确定。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针对征收范围内的水田、旱地、林地等种植的农作物、林木,按实际种植品类及产量核算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如水井、灌溉设施等)按评估价值补偿。
安置方式:可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乡镇规划的集中安置区住房,按“一户一宅”原则分配,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购买)或货币安置(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偿款),部分区域提供农业生产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补充方式。
2.计算公式
货币补偿总额=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重置成本补偿+附属设施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签约奖励(如有)
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房屋价值(按成本价核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偿费,被征收人无需支付安置房屋成本价与房屋重置成本的差价,超规定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3.模拟计算案例
假设鹰潭信江新区某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属于夏埠街道某村小组征收范围,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房屋重置成本评估为1200元/㎡;附属建筑(柴火间)20㎡,重置成本800元/㎡;征收范围内有旱地0.5亩,青苗(水稻)补偿标准为3000元/亩;安置人口3人,临时安置费按每人每月800元计算,过渡期限12个月;搬迁涉及1台柜式空调、1台家用电热水器,选择货币安置,签约奖励为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总额的3%。
房屋重置成本补偿=120㎡×1200元/㎡=144000元
附属设施补偿费=20㎡×800元/㎡=16000元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信江新区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村庄建设用地及旱地合计补偿为50000元(按实际征收面积及区片价核算)
青苗补偿费=0.5亩×3000元/亩=1500元
搬迁费=搬家补助800元+附属设施移机补助(300元+100元)=1200元
临时安置费=3人×800元/人・月×12个月=28800元
签约奖励=(144000元+16000元)×3%=4800元
货币补偿总额=144000元+16000元+50000元+1500元+1200元+28800元+4800元=246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模拟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实际评估为准。本文由京平律所提供,有任何拆迁相关问题,都可以与京平律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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