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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9-22

  在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为了不给予补偿或少给补偿,将被征收房屋视为违章建筑。在基层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居委会、村委会等没有资格认定违章建筑职权的行政机关会直接在文件中认定相关房屋为违章建筑,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

 

  第一,《城乡规划法》规定,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是有权确定违章建筑的主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确定;乡村规划中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都是将行政处罚权集中于某一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常见的有街道、城管等。因此,居委会、村委会等没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二、是认定违章建筑的法定程序。在认定违章建筑之前,对违章建筑进行实地勘察,记录违章建筑的具体位置、时间、面积等基本信息;调查违章建筑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取当地有关的土地规划文件和建筑物的注册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整个认定过程都是由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作为主体进行。对建筑所有人来说,在行政机关对证据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时,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认定城市违法建设的主要依据是《城乡规划法》。但该法律于2008年生效,此前已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条例》,因此,收到限期拆除决定时,对所依据的法条进行仔细审查,如果不属于该法的约束范围,则不得认定为违章建筑。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

 

  上面是关于居委会、村委会是否有权认定违章建筑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收到了村委会、居委会的限期拆除决定,在起诉时要找委托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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