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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集体土地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5-08

门市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集体土地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维权胜诉
 
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领域,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一直是矛盾的焦点。尤其是对于经营性质的房屋,拆迁方往往忽视其商业价值,单方面制定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加之拆迁过程中行政程序的不规范,如缺乏合法批文等,使得拆迁补偿纠纷频发。当遭遇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需明确的是,拆迁案件本质上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复杂的行政法律关系和地方行政权力博弈,若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可能因各种因素难以充分保障权益,因此寻找专业且不受地方干扰的律师至关重要。​
 
【以案说法】集体土地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维权胜诉
 
以邱女士和孟先生夫妇的遭遇为例,便能深刻体会此类纠纷的复杂性与维权的艰难。夫妇二人在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的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套合法私房,并在此经营酒楼多年,生意红火。然而,2013 年当地政府启动重点工程,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办不仅拒绝出示拆迁合法性批文,在补偿上更是独断专行,完全无视房屋的商业经营属性,仅按单方方案给予补偿。面对拆迁办的不合理要求,邱女士一家坚决不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骚扰、恐吓与威胁。在走投无路之际,他们通过多方面比对,最终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为自己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行动。由于未见到任何官方文件,律师首先让当事人向多个政府部门发出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调查结果令人震惊,邱女士家房屋所在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无征地批文,建设项目也缺乏规划许可手续及立项文件,仅有的一份选址意见书还是在申请后才获得。
 
律师通过对拆迁公告的研究,敏锐捕捉到关键证据 ——《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到该文件。随即,律师将扬州市房管局诉至邗江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拆迁公司和市政建设处作为第三人。被告和第三人提交了八大组二十几份证据,律师提前仔细研究每一组证据,找出违法点。庭审中,律师要求查看证据原件,发现诸多问题,将被告证据逐一反驳。
 
面对被告代理人对 “批准通知书” 性质的诡辩,律师据理力争;第三人提交的证据也被律师指出存在 “先上车后买票” 的违法情况。
 
【开庭结果】被告行为违法
 
最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扬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颁发 “批准通知书” 的行为违法。​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
 
假设此案由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当地律师或许因与地方行政机关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调查取证、诉讼对抗等环节难以放开手脚。在面对行政机关庞大的证据体系时,可能无法像北京专业拆迁律师那样深入剖析违法点,甚至可能迫于压力对案件妥协,导致当事人难以获得公平的判决结果,更无法争取到合理补偿。
 
因此,在处理拆迁行政类案件时,当事人务必选择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专业且不受地方因素干扰的律师团队,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从实体和程序上精准打击违法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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