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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养殖场遭违规征收且无补偿被强拆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5-06

公司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养殖场遭违规征收且无补偿被强拆
 
在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进程中,公司拆迁补偿标准纠纷屡见不鲜。引发此类纠纷的核心因素,往往是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与被拆迁公司实际损失差距悬殊,或是补偿方案缺乏合法依据、程序不透明。
 
面对此类情况,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而许多人或许尚未意识到,拆迁案件本质上属于行政类案件,错综复杂的行政程序、法律适用问题,使得此类案件处理难度极高。若盲目寻找当地律师维权,极易因各种因素受限,难以保障合法权益。因此,在拆迁维权道路上,选择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至关重要。​
 
【以案说法】养殖场遭违规征收且无补偿被强拆案
 
山东省某市某村的赵女士和赵先生,就遭遇了这样一场棘手的拆迁补偿纠纷。二人作为村民,通过协议取得某村某地块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在此建设养殖场。当被告知土地和养殖场所在区域已被征收时,他们始终未见到合法文件,且征收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
 
在未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2018年10月31日,其经营多年的养殖场遭到违法强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赵女士和赵先生意识到,唯有依靠法律武器,才能捍卫自身权益。​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刘春兴律师昶广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律师指导赵女士和赵先生向有关部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现征地批准文件作出时间为2011年,而直至养殖场被强拆,征收部门都未依法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法律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仅两年,此批复早已失效,当地土地征收行为明显违法。
 
随后,赵女士和赵先生在律师指导下,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查处申请书》,却未得到任何答复。面对这一情况,他们并未放弃,而是在律师帮助下,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律师指出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查处申请书》作为信访案件转交处理,且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当事人,处理行为严重违法。
 
【开庭结果】确认被告行为违法
 
最终,烟台市人民政府经调查,确认该局处理不当违法,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查处申请书》。​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案件走向或许会截然不同
 
倘若赵女士和赵先生当初选择当地律师处理此案,案件走向或许会截然不同。当地律师可能受限于地域人情关系,在调查取证、对抗地方行政机关时存在诸多顾虑与不便;同时,由于拆迁行政案件专业性极强,部分当地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难以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法律点和维权策略。
 
这极有可能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甚至维权失败。因此,对于拆迁行政类案件,选择北京的专业律师团队,借助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不受地域限制的优势,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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