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合法房屋遭遇征收被违规认定违章建筑案件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当下,征地拆迁项目日益频繁。然而,拆迁补偿标准纠纷也随之而来,成为众多被拆迁人心中的困扰。这类纠纷往往因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评估程序不规范、补偿方式不透明等多种因素引发。
当被拆迁人遭遇拆迁补偿标准与自身预期严重不符的情况时,常常感到不知所措。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拆迁案件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当地行政因素的干扰,因此不建议寻找当地律师维权。
【以案说法】合法房屋遭遇征收被违规认定违章建筑案件
以张先生的案件为例,其作为山东省济宁市某县某镇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房屋。2018年6月,房屋所在地被纳入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2018年7月,该县城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小组以张先生的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为由,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其房屋为违章建筑。
此后,在未与张先生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其房屋被强拆。这一案件便是典型的因拆迁补偿引发的纠纷,在未妥善解决补偿问题时,便对房屋采取强拆措施,严重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案件发生后,张先生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由朱月华律师负责承办。京平拆迁律师接案后,迅速整理材料和证据,梳理维权方案。第一步,请求撤销山东省济宁市某县人民政府做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原审法院却认为该通知书属于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行为前的过程性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张先生的起诉。张先生不服一审裁定,在律师指导下提起上诉。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原审法院裁定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该《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房屋,不履行的后果是由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小组协助拆除,这属于行政强制行为。
【开庭结果】法庭支持京平律师观点撤销拆迁方行政裁定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撤销了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行政裁定,并指令其继续审理。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收集证据难以充分进行
如果此案寻找当地律师,由于当地律师可能受到诸多地方因素的限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或许难以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案件走向可能并不乐观。在拆迁行政类案件中,北京的律师往往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广阔的视野,对全国性的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着更深入的理解,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的行政诉讼程序。
因此,建议当事人在面对拆迁行政类案件时,一定要寻找北京律师办理,以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