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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是申请了宅基地就能建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11-23

  许多农民朋友都很疑惑,明明自己的宅基地都已经依法批准了,盖房子时都已打了招呼,经过村里人同意,为什么我的房子还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呢?

  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申请完宅基地就能建房了?

  尽管宅基地是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批准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建房。任何事情都有规定,在宅基地上建房也不例外,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就会面临罚款、拆除的可能性。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是申请了宅基地就能建房?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农村宅基地建房手续和程序的规定。

  1.村民建造房屋时,必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在村的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3.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派出人员实地考察,初步审查村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情况;

  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村民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5.经宅基地核准后,自然资源部门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现场批放宅基地,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在村民住宅建设完成后,自然资源部门到现场检查,看土地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依据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是申请了宅基地就能建房?

  二、四邻意见作为宅基地位置审批的参考依据。

  村委接到村民建房申请时,会考虑四邻的意见,避免涉及邻里纠纷。村委会通常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中研究申请宅基地是否影响到四邻的利益。

  审查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在本村张榜公布,征求本村村民意见。村民自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村委会应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上签字,连同会议纪要、公示、申请人承诺书、四邻意见等资料。

  这就说明,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实际上已经考虑到了四邻的意见,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村委会才会签署意见。经批准的宅基地,建房时四邻又以各种理由阻拦建房,是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是申请了宅基地就能建房?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要求。

  1.区域、高度等数据符合当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和高度,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所以,住宅面积标准要遵守当地房屋建筑标准。

  2.全面落实“三到位”要求。

  宅基地的村级审查和乡镇审批两个阶段应进行两次公示,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执行“三到场”的要求:即: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房屋竣工后核验到场。

  伴随着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逐步完善,申请宅基地后按自己的意愿建房已成为历史。所以,村民一定要了解宅基地建房的要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遵守程序。如果没有达到要求,就有可能面临拆除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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