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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以房主不是本村村民为由刻意降低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10-11

  委托人在山东省某村拥有一处房屋,且多年来一直在此地生活居住。2013年该地开始进行旧村改造工作,因为委托人不是本村村民,所以拆迁补偿标准极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直到2017年,随着拆迁进程不断加快,这时候就不断有人来骚扰委托人,并采取了停水停电等手段。也就是在这时,拆迁办直接对委托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而评估的价格同样是低于正常补偿标准的。

  

以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以房主不是本村村民为由刻意降低拆迁补偿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希通过法律途径拿到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京平律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刘春兴律师孙清泉律师邱萍萍律师姜雪律师。京平拆迁律师分析了解了所有的情况之后,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得知不仅没有征地批复文件,也没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其停水停电的违法行为,申请查处和起诉。

  也就在这个时候,征收方对涉案房屋实施了暴力拆除,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在房屋被拆之前,律师已经协助委托人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了人身财产保护。而面对房屋被拆除的事实,京平拆迁律师又协助委托人以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履行保护职责为由,提起了履行查处职责之诉。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一直强调是村委会组织拆除的,因此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京平拆迁律师立即协助当事人提起了刑事复议和复核,最后一直到了最高检和公安部。与此同时律师也针对房屋被强拆的事实,指导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求通过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实际上在前期的诉讼程序中,京平拆迁律师通过搜集准备证据和查找相关材料,得知了当地是以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的拆迁,其实是政府进行指导和参与的。但维权的过程总是起起伏伏,一、二审法院驳回了委托人的起诉,最后该案到了最高院,同时律师也把材料寄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京平拆迁律师协助委托人走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这给拆迁办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随着案件的进行,最后征收方迫于压力,同意了委托人的要求,案件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以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以房主不是本村村民为由刻意降低拆迁补偿

  从京平拆迁律师接受委托,到最后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均离不开京平拆迁律师的努力。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委托人特制作了锦旗,锦旗的背后是认可,京平律所将继续努力,不负当事人的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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