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房屋征收未记载征地批复申请维权案
在征地拆迁纠纷的复杂法律漩涡中,钟先生等88位福建厦门村民一度陷入维权困境,原审败诉的结局看似让希望渺茫。在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顾冬庆律师、邱萍萍律师的专业助力下,峰回路转。
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与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决定。
一、案例初始困境
本案当事人钟先生等88人作为福建厦门市某区村民,因2009年10月26日福建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及2018年3月30日某区政府发布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自身权益受到影响。他们对《征地批复》不服,于2019年4月17日向福建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却收到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随后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以行政复议申请超过六十日法定期限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钟先生等人面临诉求无法实现、权益难以保障的困境。
二、办案经过与证据收集
钟先生等人委托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顾冬庆律师、邱萍萍律师代理此案。律师深入研究案情后,发现某区政府张贴的《房屋征收范围公告》附件并未记载《征地批复》的内容。围绕此关键线索,律师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证据证明申请人知道《征地批复》具体内容的时间,从而论证复议申请起算时间应从申请信息公开之日起算,并非原审认定的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调查取证,为案件扭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开庭审理结果
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中,京平律师提出的观点得到认可。法院认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应包括知道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行为名称和行为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基于此,福建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审行政判决,撤销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指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判决书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钟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律师角度来看,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行政行为的时效性认定至关重要。本案中,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点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维权结果。若对行政行为存在疑问,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要点,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收集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在面对类似征地拆迁纠纷时,专业律师能够从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事实中抽丝剥茧,制定合理维权策略。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展现出专业、负责的态度和卓越的办案能力,成功帮助当事人扭转局面。因此,若您正面临同类困扰,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选择京平律师,让专业力量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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