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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承包地因项目建设造强制清除申请赔偿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17

农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承包地因项目建设造强制清除申请赔偿案件
 
河北省唐山市某县的党先生,就因土地征收与当地县政府产生了纠纷。党先生在承包地上种植的树木遭强制清除,其中 10 棵国槐树当场毁坏,其余被移栽。然而,在历经一系列波折后,党先生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权。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某县政府作出的《关于被移栽树木不予赔偿的决定》,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对被清除树木予以评估,提出补偿意见并依法补偿。这一结果不仅为党先生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遭遇的人们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一、案例初始情况
 
党先生在河北省唐山市某县某村拥有承包土地,地上种植树木。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该村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征收双方就土地上地面附着物补偿未能达成一致。
 
2017 年,党先生承包地上的树木遭某县政府强制清除,10 棵国槐树当场毁坏,其他树木被移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党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代理维权。
 
二、办案经过与证据收集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深入分析案件详情,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针对某县政府称党先生在基本农田种树违法及承包地已征收为国有等说法,律师收集相关证据:
 
党先生提交的市国土局信息公开告知书,证明其承包地并未被征收为国有。
 
指出评估报告存在评估时点不合法、已超应用有效期的问题,以此反驳某县政府以过时评估报告主张权利的观点,维护党先生公平获得补偿的权益。
 
三、开庭审理结果
 
庭审中,某县政府辩称移栽国有土地上树木合法,且党先生种树违法、拒绝领取补偿款则无权主张其他权利。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法院最终支持律师观点,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某县政府作出的《关于被移栽树木不予赔偿的决定》。
 
责令被告某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对原告被清除的树木予以评估,并在评估报告基础上提出补偿意见,依法予以补偿。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在本案中,征收方违法强制清除被征收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征收方必须依法评估,给出合理拆迁补偿。当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收集有效证据,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恰当的法律程序,帮助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此类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若您正面临类似困扰,选择京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的法律保障,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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