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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合法酒楼因征地拆迁遭不合理待遇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14

店铺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合法酒楼因征地拆迁遭不合理待遇案件
 
邱女士和孟先生夫妇便深陷这样的困境,他们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集体土地上的经营酒楼,因当地重点工程面临拆迁,遭遇拆迁办诸多不合理对待。
 
最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观点,依法判决扬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给扬州市市政建设处颁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确认其违法。
 
一、案例初始状况
 
邱女士和孟先生夫妇在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套合法私房,多年来用于经营酒楼,生活安稳。2013年,当地政府启动重点工程,夫妇房屋面临拆迁。拆迁办不仅拒绝出示拆迁合法性批文,且补偿方案霸道,无视其商业经营事实,仅按单方方案补偿,邱女士一家自然无法接受。
 
此后,他们遭遇各种骚扰、恐吓,如酒楼有人吃霸王餐、半夜家门被不明身份者砸门撬锁等。无奈之下,邱女士一家经多方面对比筛选,选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维权。
 
二、办案经过及证据收集
 
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黄爱华律师李霞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维权方案。
 
鉴于未见到任何官方文件,律师先起草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当事人向重要政府部门发出。通过反馈得知,该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无征地批文,建设项目无规划许可手续及立项文件,仅在申请后3日获一份选址意见书。
 
同时,律师研究拆迁公告,发现当地拆迁办依据扬州市政府59号令,且判断案件中存在关键文件——《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成功调取。
 
该通知书由扬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于2013年12月12日颁发给拆迁办扬州市市政建设处,批准其实施包括邱女士家房屋在内的拆迁工作。
 
三、开庭审理结果
 
本案审理中,法院追加拆迁公司和市政建设处为第三人。被告和第三人提交八大组二十几份证据,律师庭前仔细研究,结合法律规定与59号令找出违法点。庭审时,律师要求查看证据原件,发现诸多问题,如不少所谓原件是高新区管委会盖章的复印件,律师据此逐一反驳,从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等方面成功推翻全部证据。
 
被告代理律师否认颁发“批准通知书”是行政许可,京平律师有力反驳,指出其本质就是行政许可。被告代理人又企图以59号文件无详细许可条件为由,用政府会议纪要等混淆概念,律师以法律规定和59号令回击。
 
第三人提交两份证明拆迁合法的证据,律师查验原件后发现,这两份文件是立项前项目选址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且时间在被告颁发“批准通知书”之后,证明被告“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性。
 
最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采纳京平律师观点,判决扬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颁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通知书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确认其违法。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本案可见,在征地拆迁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虽不断完善,但违规操作仍屡见不鲜,严重侵害拆迁户权益。拆迁户因缺乏法律知识,常处于被动。专业拆迁律师凭借对征地拆迁法律的精通,能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精准找出拆迁办违法点。
 
本案中,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收集关键证据,在庭审质证环节,凭借扎实准备和专业知识,有力反驳对方证据,展现专业优势。建议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面对不合理补偿和违法强拆,切勿忍气吞声,应积极寻求专业拆迁律师帮助。京平律师事务所在拆迁维权领域经验丰富,专业律师团队能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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