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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浙江企业遭遇拆迁被下达限期改正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08

厂房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浙江企业遭遇拆迁被下达限期改正案件
 
胡先生,一位在土地经营之路上努力前行的经营者,却因一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陷入了与某市综合执法局的纠纷漩涡。起初,胡先生凭借与平湖市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土地租赁及经营权转让协议,安心经营着堆场。然而,2018 年的那次现场勘查,打破了这份平静,执法局认定其土地使用存在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这让胡先生的正常经营遭受严重冲击。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在庭审的激烈交锋中,精准指出执法局通知书的关键漏洞。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通知书,胡先生成功维权。
 
一、案件初始情况
 
胡先生于2003年、2005年分别与平湖市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和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开设堆场。2018年8月28日,某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其占用土地现场勘查,认定土地大部分用于堆放沙子等建材,于9月14日向胡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9月30日24时前整改清理完毕。这一通知书严重影响了胡先生的正常经营,双方产生纠纷,胡先生面临权益受损风险。
 
二、办案经过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曹星、黄群雁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调查案件。虽然文中未详细提及具体证据收集过程,但从律师观点推断,大概率收集了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以证明胡先生使用土地的合法性和来源;收集了某市综合执法局作出的限期通知书原件,仔细研究其中内容,查找执法局在认定违法事实方面的漏洞。
 
同时,查询当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划转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明确执法局职权范围,为后续诉讼提供有力支撑。准备充分后,2019年1月10日指导胡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通知书。
 
三、开庭审理结果
 
庭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明确指出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通知书存在关键问题,即没有认定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违法事实。律师以此为突破口,与对方展开激烈辩论。
 
最终,法院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告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9月14日作出的限期通知书,胡先生成功维权。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专业律师角度看,在这类涉及土地使用和行政处罚的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至关重要。本案中,虽然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权查处违法占地,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遇到类似情况,不要慌乱,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分析案件,找到对方违法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权益。
 
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建议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等领域,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能够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个性化维权策略,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争取应得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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