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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断水、断电、断路等暴力逼迁行为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拆迁方逼签,报警、举报、投诉等渠道不仅能及时获得回复和反馈,也能作为证据留存,在之后的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面对拆迁方的直接威胁,可以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保护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面对破坏电线,阻碍路段等出现影响生活的行为,报警后,通过警方的电话录音、出警记录、案件笔录等以公权力的角度抓住证据。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3:16 -
征地拆迁开始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合理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不仅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惠国惠民的民生工程,更是关系到每位拆迁户的切身利益。遇到拆迁,有的人准备充分,获得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有的人一问三不知,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甚至可能会掉进拆迁陷阱,最后生活大不如前。在房屋拆迁之前,提高风险意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让你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牢牢掌握话语权,提高谈判筹码。
发布时间:2022-08-24 09:34:43 -
拆迁维权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有效证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证据包含的八大种类,(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在拆迁案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政府发布的公告、张贴的通知、送达的处罚决定书,这些文件都能作为书证提交
发布时间:2022-08-18 10:25:07 -
拆迁补偿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通常应当在七天之内完成审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起诉材料符合要求的,法院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出具正式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比如欠缺材料或者起诉状没写清楚的,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材料,材料补齐了,法院就应当办理立案手续;如果有些案件,确实不具备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的,那么,法院应当作出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书》,针对这份裁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发布时间:2022-08-09 10:30:59 -
拆迁补偿不合理当钉子户和上访有用吗?
上访是我国社会体制下一种独特的意见表达方式,是人民群众反映意见、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但是上访的弊端就是没有法定的答复期限和法定的追责途径。接待访民的工作人员大多负责安抚上访者的情绪,作上访者的思想工作,以缓解矛盾,并不能起到实际解决问题、定分止争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2-08-08 09:41:40 -
遇到违法征地、占地我们该如何维权?
违法征地行为是否等同于强拆行为?对违法征地行为可否以查处程序作为独立的救济手段?这些涉及专业领域的细节问题,往往对征地拆迁维权案件的进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不容小觑。
发布时间:2022-08-03 14:51:00 -
房屋拆迁实际面积没有登记部分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没有登记或者超出登记面积的原因有很多,房屋面积认定的分歧直接导致拆迁过程中对房屋补偿协议的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由于被拆迁人与拆迁部门各执一词,双方对于补偿协议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在拆迁中,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
发布时间:2022-07-29 11:46:47 -
征地拆迁信息不对称,如何利用好信息公开提高拆迁补偿?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一件十分重要的维权利器,在出现补偿争议时,合理利用好信息公开制度,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为接下来的复议或者诉讼增加筹码。为争取提高拆迁补偿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26 10:57:37 -
住改非房屋拆迁计算拆迁补偿的几种方式
200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对“住改非”房屋,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问题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而结合各地规定,针对“住改非”房屋性质的认定及补偿,主要有几下几种模式:
发布时间:2022-07-25 09:32:54 -
遇到不合理的拆迁不要被吓倒,有理有据争取拆迁补偿款
在拆迁补偿的协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当你和拆迁方经过几次协商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拆迁方就会搁置谈判,甚至开始在周围施工。这个时候,不明真相的被拆迁人就开始焦虑、心急,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的要求太高,真的不符合规定了?然后开始琢磨怎么找个台阶,再找拆迁方谈一下,就怕别人家都搬走了,独剩自己成为钉子户。
发布时间:2022-07-22 11:20:58 -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太低,拒收评估报告会怎样?
当作为被征收人拒绝了接收不合理的评估报告,很多被征收人误认为拒绝签收该文件就不会对自己产生法律效力。实际上,拆迁部门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或者在送达过程中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被送达人拒收文件。该文件同样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被征收人的“不满”、“不同意”,并不能影响评估报告的“生效”和“送达”,在法律上仍认为评估结果已经做出,且被征收人已经知晓,拆迁程序可以正常向前推进。
发布时间:2022-07-20 10:55:36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要看拆迁方是否做到了这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22-07-04 09:56:31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后才能正式开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屋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09:36:5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提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需要符合规划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28 09: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