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靖城市拆迁政策:沾益区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政策分析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沾政征预公告〔2025〕1号》,明确了该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核心事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拆迁征收相关政策,从合规性、征收细节及被征收人权益保障三方面展开专业分析如下:
从征收合规性来看,本次征地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与公共利益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需同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公共利益需求五大前提,本次征收明确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属于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范畴,征收目的合法合规,为后续征地程序的推进奠定了合法基础。
在征收核心细节方面,公告清晰界定了范围、调查安排及禁止性规定。征收范围聚焦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七居民小组,总面积4.1093公顷,涉及范围精准,避免了大范围牵连,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与执行精度。调查安排上,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后将组织多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这一程序既是法定要求,也是保障补偿公平的关键环节,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积极配合,将有助于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后续补偿测算提供可靠依据。
同时,公告强调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植各类作物等,且明确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这一规定与全国及云南本地拆迁征收政策保持一致,旨在遏制投机性获利行为,维护征地秩序与公共利益,避免因不当新增附着物导致征收成本虚高,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从被征收人权益保障角度来看,公告虽未直接列明补偿标准,但结合地方拆迁政策可明确权益边界与主张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云南省、曲靖市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依法享有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的权利,且补偿标准需遵循“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基本原则。
本次公告中提及的现状调查环节,是被征收人确认自身财产权益的重要节点,相关权利人应在调查过程中主动配合,如实申报房屋、附着物、青苗等财产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确保自身权益在调查阶段得到充分登记。此外,针对禁止抢栽抢建的规定,被征收人需严格遵守,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若对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存在疑问,可依法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获取详细政策,必要时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沾益区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征地在程序合规性、范围界定、秩序维护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与地方政策要求,既保障了公共利益的实现,也为被征收人权益维护预留了合法路径。后续征收过程中,若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补偿测算、安置落实等工作,将实现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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