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阳城市拆迁政策:资阳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及未来展望
2026年,资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在政策延续与创新中稳步推进,既严格遵循《资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框架,又结合临空经济区、雁江区等区域的具体实践不断优化,形成了“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多元安置、保障民生”的鲜明特点,同时也为全年拆迁走向奠定了清晰基调。
从政策执行的核心逻辑来看,2026年资阳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始终以“维护被征收主体合法权益”为根本,严格落实法定程序与分类补偿机制。在程序层面,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中“征地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拟定与公告-协议签订-强制执行”的全流程规范,尤其强化了“被征收房屋认定小组”的职能,对合法房屋、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界定标准进一步细化——如《征求意见稿》明确“认定为合法房屋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违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可视情况给予搬迁补助”,这一标准在2026年雁江区《春天半岛片区医院预留地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得到具体落地,针对“1998年12月20日前修建且持续经营的合法房屋按实际用途认定”的补充规定,既尊重历史事实,又避免了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
在补偿安置方式上,2026年呈现“基础方式统一、区域标准差异化”的特征。《征求意见稿》确立的“货币补偿、安置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三种核心方式,在各区域实践中形成了适配性调整:临空经济区结合建设需求,将“安置房”明确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并设定“40㎡/人”的安置面积标准,同时叠加“150000元/人安置补助”与“限时签约奖20000元/人”的奖励政策,大幅提升了被征收人的选择积极性;雁江区则在“货币补偿”中引入“房票安置”创新模式,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被征收人持房票购房可享受“货币补偿金额10%的政策性奖励”“税收减免”及“房企额外优惠”,且房票支持分割、转让(需提供住房证明),既满足了多样化居住需求,又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活力——2026年1月雁江区“资阳东峰—沱东工业园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虽未涉及住宅安置,但明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体现了区域补偿标准与省级政策的无缝衔接。
从2026年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来看,政策执行更注重“民生保障与项目建设的平衡”,尤其在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项目中,优先保障被征收人长远利益。如雁江区“资阳东峰—沱东工业园输气管道工程”作为公用设施项目,虽征收面积较小(合计1.061公顷),但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安置”,为2名安置对象办理社保,符合《征求意见稿》“将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地成员生产生活安置”的要求;而临空经济区作为重点开发区域,在2026年政策中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覆盖雁江镇、临江镇全域及松涛镇部分社区),并通过“建房补助+奖励”组合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既降低了集中安置的配套压力,又保障了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延续。
展望2026年下半年及未来拆迁走向,资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将呈现三大趋势:其一,“房票安置”将成为货币补偿的主流补充方式。随着《资阳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全面推广,房票的“可分割、可转让、多场景使用”(可购住宅、商铺、车库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尤其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房票有望替代部分传统货币补偿,成为“市场化安置”的核心载体;其二,区域政策差异化将进一步深化。
临空经济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可能继续优化“定向限价房+高补助”政策,吸引人口集聚;高新区则可能参照雁江区标准,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条件认定上适当放宽,适配产业园区周边农村居民需求;其三,“程序透明化与争议化解机制”将更完善。结合《征求意见稿》“超过二分之一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需组织听证”的要求,2026年后续项目可能进一步畅通“异议反馈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争议调解,减少行政强制执行比例,推动拆迁工作从“依法执行”向“协商共赢”转变。
此外,随着国家对“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的要求,2026年资阳市可能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适度提高“房屋重置价”“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如临空经济区当前“砖混结构搬迁补助60元/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16元/㎡・月”的标准,未来或随物价水平与房地产市场变化进行微调,确保补偿标准与民生需求相匹配。总体而言,2026年资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将在政策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中,实现“保障项目建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区域发展”的多重目标,为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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