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城市拆迁政策:吕梁城市化推进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政策解析
在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的当下,土地征收与拆迁工作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发布吕政征告〔2025〕1号公告,明确了吕梁市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相关事宜。此次征地工作涉及凤山街道办袁家庄村、凤山底村,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这一举措在契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同时,也与当下拆迁行情紧密相连。
从征地批准环节来看,本次征收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晋政地字〔2024〕711号,批准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这一流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确保了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当下拆迁行情中,合法合规的征地批准是保障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石,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才能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的纠纷,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也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在征收土地的具体信息方面,此次征收土地位于凤山街道办袁家庄村、凤山底村,总面积达9.5307公顷。其中,袁家村集体土地5.0257公顷为建设用地,凤山底村集体土地4.505公顷(包含农用地0.7133公顷与建设用地3.7917公顷)。清晰明确的土地位置、面积及地类划分,不仅有助于准确掌握土地征收的范围,也为后续的补偿安置等工作提供了精准的数据基础。参考当下拆迁实践,明确的土地信息能够减少因信息模糊导致的争议,提高工作效率,让被征地群众清楚知晓自身权益所涉及的土地范畴,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中对土地征收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此次征地工作的核心关注点,也与当下拆迁行情中的补偿趋势紧密相关。公告明确指出,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市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吕梁凤山教育园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吕政征补公告〔2024〕1号)执行,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建成区20万元/亩。
在当前拆迁行情下,各地补偿标准虽因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价值等因素有所差异,但总体趋势是朝着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方向发展。吕梁市这一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建成区的土地价值相对较高,20万元/亩的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较为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助于减少征地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
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及社保安置,社保依据《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离政办发〔2020〕7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当下拆迁行情中,多元化的安置方式成为主流趋势。货币补偿能够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即时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短期内的生活和生产问题,满足部分农民对资金的即时需求,使其能够灵活安排生活或进行再投资。
而社保安置则为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享有基本的养老待遇,避免因征地导致生活水平下降,体现了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全面考量,符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当下拆迁安置注重长期保障的趋势相契合。
总体而言,吕梁市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从批准到实施的各个环节,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保障教育用地需求的同时,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且与当下拆迁行情中的合理趋势相呼应。
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需密切关注补偿安置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能够真正惠及被征地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例如,在补偿款发放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足额发放,避免出现拖欠、克扣等情况;在社保安置方面,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被征地农民清楚了解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切实享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