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城市拆迁政策:聊城齐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政策解析
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22日发布聊江管公〔2025〕49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对湖西街道齐南村16宗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此次征收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衔接当地拆迁安置政策,在征收目的、范围界定、补偿标准、安置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实施体系,以下从专业视角展开详细分析。
从征收合法性与目的来看,本次征地完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核心法规,明确征收目的为满足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需求,涵盖能源、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生态保护等多个关键领域,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益性征地范畴,不存在商业开发导向,征收前提合法合规,契合地方城市发展与公共利益提升的整体规划。
征收范围与土地现状呈现出“碎片化集中”的显著特征,16宗地块均位于齐南村辖区内,四至范围多以齐南村集体土地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土地为界,部分地块涉及山东民慧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现代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土地相邻。总面积虽分散在各小块地块中,但全部为农用地,土地类型涵盖水浇地、果园、农村道路、其他林地、其他草地、设施农用地、沟渠等多种类型,体现了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的多元化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实际征收范围最终以批准文件为准,公告中明确的地块信息为现状调查结果,为后续补偿核算和权属确认奠定了基础,这一做法与山东省土地征收中“先调查、后公告”的程序要求一致。
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衔接了省级政策与地方实际,形成了多层次的补偿体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件批复的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统一为100.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80.4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则按120.6万元/公顷执行,该标准既遵循了省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一性要求,又通过永久基本农田的差异化补偿体现了对优质耕地的特殊保护,符合山东省“同区同价、优质优价”的征地补偿原则。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鲁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标准执行,确保了补偿标准的省级统一规范,避免了区域内补偿差异过大的问题。而农村村民住宅及工矿企业补偿费则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标准,既体现了地方政策的灵活性,也能更好地适配当地住宅建设实际情况和工矿企业经营特点,保障了不同类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安置与社会保障方面,本次方案严格落实山东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以《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为依据,明确在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由度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被征地农民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宜。这一安排将征地安置与社会保障紧密结合,打破了传统单一货币安置的局限,通过养老保险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长期生活保障,契合山东省“保障长远生计”的征地安置导向,有效解决了农民“失地不失保”的核心诉求。
从程序规范与权益保障来看,本次公告完全遵循法定程序,公告期设定为30日(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告渠道涵盖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度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村(镇)务公开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可及性。同时,方案明确了相关权利人的核心权利:对方案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需办理补偿登记的权利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部门办理,无异议者可同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按时办理补偿登记的将按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相关信息。这一系列程序设计既保障了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又为征地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程序保障,符合山东省土地征收“程序正当、公开透明”的工作要求。
综合来看,聊城市齐南村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既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层面的刚性政策要求,又充分考虑当地土地利用现状、产权类型等实际情况,在补偿标准上实现了“省级统一+地方适配”的有机结合,在安置保障上突出了“货币补偿+社会保障”的双重支撑,在程序执行上体现了“公开透明+权益保障”的核心原则。
对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而言,应在公告期内及时关注自身权益,按要求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申请;对于征收实施单位来说,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补偿资金、社保参保等关键事项,确保征地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推进,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提升与被征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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