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城市拆迁政策:威海临港经开区征地补偿方案权益及政策解析
威海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威征补公告〔2025〕4-15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草庙子镇打铁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此次征收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威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在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安置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执行体系,以下结合当地拆迁相关政策进行专业分析。
从征收合法性与目的来看,本次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国家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情形,征收目的具有公共利益属性,为后续征收工作的合规推进奠定了基础。这与山东省近年来强调的“成片开发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要求”的政策导向保持一致,确保了征收行为的规划协调性。
在征收范围与现状界定上,方案明确了地块2的具体四至范围(开元西路东、浙江路北)及面积构成,0.2013公顷土地中包含耕地、其他林地、农村道路等不同类型农用地,且特别注明实际征收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既保障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又为后续可能的范围调整预留了合规空间。这种对土地现状的详细列明,符合《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中“征收土地前必须完成现状调查”的强制性要求,为精准核算补偿提供了事实依据。
补偿标准方面,方案严格对标省级及市级相关政策标准,体现了公平补偿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自然资发〔2023〕144号文件批复的威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IV级区片94.5万元/公顷的补偿标准,与威海市近年来统一的征地区片地价体系保持一致,确保了同区域内征地补偿的统一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鲁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标准执行,该标准作为全省统一的补偿依据,既覆盖了常见附着物与青苗类型,又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偿提供了政策支撑,避免了补偿标准的随意性。
安置与社会保障环节,方案充分衔接了省、市两级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的专项政策。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威海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威人社发〔2023〕35号)要求,由临港经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事宜,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这是山东省“社会保障兜底”征地安置政策的具体落实,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体现了“先保后征”的政策理念。
在程序规范与权利保障方面,方案严格遵循征地公告、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法定程序。公告期设定为30日(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并通过多渠道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公告期限和公开方式的规定;相关权利人有权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办理补偿登记,未按期办理的将按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相关信息,这一规定既保障了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又明确了权利行使的时限要求,确保征收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总体来看,本次草庙子镇打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始终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衔接山东省、威海市的征地区片地价、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等专项政策,在补偿标准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在程序上保障了公开透明,在安置上突出了长远保障。相关权利人应充分把握公告期的权利行使时限,及时办理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征收实施单位则需严格按照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合法、公平、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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