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拆迁政策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吉林拆迁政策 > 2025年白山城市拆迁政策:江源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政策合规性解...

吉林拆迁政策

2025年白山城市拆迁政策:江源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政策合规性解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20

白山城市拆迁政策:江源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政策合规性解析
 
2025年6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关于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吉自然资耕函〔2025〕146号),对当地提交的建设用地请示作出明确回应,同意将0.0204公顷农民集体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与开敞空间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该批复不仅明确了土地用途转换的核心事项,更围绕补偿安置落实、批后监管执行及不动产登记衔接等关键环节提出严格要求,既契合吉林省及白山市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和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导向,也为后续项目合规推进与被征地群众权益保障划定了清晰路径。
 
一、批复核心内容梳理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针对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请示作出正式批复,同意将0.0204公顷农民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土地用途明确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与开敞空间项目建设。批复同时强调三项关键要求:一是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且长远生计有保障;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完成后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三是严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杜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结合当地拆迁政策的专业分析
 
(一)土地用途转换的合规性契合政策导向
 
从吉林省及白山市关于农用地转用的相关政策来看,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且需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此次批复的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与开敞空间等公益性项目,完全契合当地优先保障民生类、生态类建设用地的政策导向,同时0.0204公顷的用地规模较小,对区域耕地保有量影响有限,符合“严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保障公益性项目合理用地”的政策核心要求。
 
(二)补偿安置条款呼应拆迁政策的民生核心
 
白山市及江源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始终以“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明确要求征地补偿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此次批复中“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条款,与当地政策要求高度一致。在实际执行中,相关部门需按照当地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核算补偿金额,同时通过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多元方式落实长远生计保障,这既是对政策的严格执行,也是防范征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
 
(三)批后监管要求强化政策落地的刚性约束
 
当地拆迁及土地管理政策中,对征地批后实施的监管有着明确规定,旨在杜绝“批而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此次批复强调“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进一步强化了政策落地的刚性约束。这意味着后续土地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开展全程监管,一方面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发放至被征地群众手中,各项安置措施落地见效;另一方面需监督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复用途一致,避免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用地等违规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不动产登记流程衔接政策的规范化要求
 
根据吉林省及白山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集体土地征收后需及时办理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这是规范土地权属管理、保障后续建设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此次批复明确要求“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与当地不动产登记政策无缝衔接,有助于厘清土地权属关系,避免后续因权属问题引发纠纷,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