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城市拆迁政策:扬州市邗江区征地安置补偿政策及权益保障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扬邗征补安置〔2025〕2031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扬州市本地拆迁政策,对施桥镇范围内多村组的征地补偿安置事宜作出详细规定,既保障了征地工作的合法合规推进,也充分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从征收范围来看,本次拟征收土地覆盖施桥镇镇属、施桥村村属及徐巷组、施桥组等多个村组,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明确的范围界定为后续补偿安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土地现状与补偿费用方面,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达7.0230公顷,其中农用地5.3927公顷(含耕地2.6587公顷)、建设用地1.6303公顷,涉及安置人数185人,征地补偿总费用871.6808万元,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三大类。不同村组因土地面积、地类构成及安置人数差异,补偿费用有所不同,如施桥镇施桥村卞庄组因安置人数较多(120人),补偿总费用达355.5244万元,体现了补偿费用与实际情况的精准挂钩。
补偿方式与标准是本次方案的核心内容,且严格遵循扬州市本地相关政策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均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确保了补偿标准的统一性与合规性。在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方面,政策设计兼顾了不同被搬迁人的需求,住宅房屋提供货币补偿、房票安置、产权调换三种选择,充分赋予被搬迁人自主权。
对于产权调换,方案明确合法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按实确认安置面积,超过部分按重置价格3倍补偿,既保障了基本居住需求,又合理处置了超额面积;货币补偿则区分230平方米内外不同标准,230平方米以内按市场评估价计算,超出部分按重置价格3倍确定,同时设定6606元/㎡的货币补偿基准单价,为补偿计算提供明确依据。房票安置则严格遵循《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征迁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扬建规〔2024〕10号)规定,与全市统一政策保持一致。
安置保障方面,住宅房屋安置地点选定施桥镇安置区,提供60㎡、80㎡等多种户型,基准价格约5785元/㎡,分房按签约交房顺序号选择,兼顾了便利性与公平性。临时安置补助费按10元/月・㎡计算,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发放6个月,期房则按过渡期限发放,若因征收部门责任延长过渡期限,还会相应提高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了被搬迁人过渡期间的居住权益。非住宅房屋则以货币补偿为主,在评估补偿基础上增加20%补偿款,并支付搬迁费、设备移装费及停产停业一次性补助费,全面覆盖了非住宅房屋的损失。
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方案严格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不满16周岁安置人员不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但其安置补助费将足额支付,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全面覆盖与精准执行。
此外,方案对公告公示、意见反馈、补偿登记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10月2日,共30日,被征地群众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施桥镇为民服务中心提出异议,若过半数群众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认为有必要,将组织听证,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要求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示期内办理补偿登记,未按期办理的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确保了补偿登记工作的有序推进。
总体来看,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既严格遵循国家及省级法律法规,又深度衔接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房票安置、房屋搬迁补助等本地政策,在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保障体系,既满足了成片开发建设的用地需求,又通过明确的程序规定与合理的补偿标准,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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