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沅江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湖南省《沅江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三条 住房货币化安置是按符合条件的被安置人员每人成本价购买73m2建筑面积的房屋进行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征拆办协调发改局等部门每年初按不同区域的建筑成本(含地价),定期发布。
2022-12-21 -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县城规划区范围以内的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安置、公寓式安置,不采取重建安置方式。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安置面积,以 3200元 平方米(含节
2022-12-20 -
湖南省德市《鼎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1)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限价商品房安置协议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2)本办法施行后选择限价商品房安置的可在安置面积内按高层户型均价5415元 平方米(含1000元 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补贴)价格购买限价商品房,按货币安置方式计算搬家费。
2022-12-20 -
湖南省《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二)原拆户安置资格享受240平方米安置面积,分支户安置资格享受150平方米安置面积。(三)符合原拆户安置资格的多子女家庭,父母亲与其中一个子女享受一个原拆户安置资格,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可以分户安置;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每人给予120平方
2022-12-20 -
新版湖南省《泸溪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自2022年6月22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泸溪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实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予以补偿安置。(一)货币补偿1 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拆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醴陵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醴陵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采取重建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者自购商品房等方式给予被征拆人公平、合理的安置。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农村住宅,原则上采用自购商品房安置;征收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8日起实施
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 拆迁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拆迁对象意愿,可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即将发布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听证会
新版湖南省《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即将发布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
2022-11-16 -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1年3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构,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土地权属证书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结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结果为准;没有房屋权
2022-11-15 -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2年未修订继续按照2019年施行标准执行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三十六条& 8194;& 8194;房屋拆迁安置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和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由其自行购买商品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8194;未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下,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
2022-11-15 -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听证会
湖南省《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于2022年7月25日举行《茶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
2022-11-15 -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新版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
2022-11-14 -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6日起施行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被征拆房屋权属证书齐全或者具有用地批准、规划相关批准手续的,由县征地中心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合法性认定:
2022-11-14 -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第三十六条 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后,政府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由被征拆人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方式。(1)合法住宅房屋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按3000元 平方米给予自
2022-11-11 -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二)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房屋未登记的,其土地面积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确定,其建筑层数最高按3层认定。对超过3层的部分,整栋房屋在规定签约期内签订拆迁协议的,参照房屋结构补偿标准给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