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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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绥化城市拆迁政策:北林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析及与拆迁关联分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11

绥化城市拆迁政策:北林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析及与拆迁关联分析
 
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中心城区功能,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于 2024 年 4 月印发《绥化市北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 2024 年至 2025 年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内容、资金筹措方式及实施流程,同时清晰划分了与棚改、征收拆迁政策的适用边界。该方案既贴合国家 “补短板、惠民生” 的城市更新导向,又结合北林区实际构建了 “居民参与、政府主导、社会协同” 的改造机制,对推动区域居住环境升级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其与当地拆迁政策的衔接设计,更确保了城市更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一、北林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核心内容
 
(一)改造范围与条件
 
改造对象以 2005 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或单栋楼为主,2000 年后建成且安全等级为 Csu 级的住宅楼可一并纳入。申报需满足四项关键条件:居民落实 15 元 /㎡出资(特殊人群免缴)并缴存至监管账户、组建业委会或物管会、确定后续物管模式、完成违建拆除;使用超 30 年或承重结构有拆改的楼栋,需先做安全鉴定,Csu 级楼栋需同步制定加固方案。同时明确,已纳入棚改、征收拆迁计划的小区及城中村,不属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与资金筹措
 
改造分三类:“应改尽改” 项目聚焦安全与基本需求,如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水电消防改造等,原则上 “只改一次”;“自选完善” 项目满足改善需求,如加装电梯、建设停车及充电设施、适老设施等,尊重居民意愿;“增建运营” 项目侧重提升品质,如建设社区服务中心、5G 设施、养老托育点等,由政府出资运营。资金来源为 “居民 + 政府 + 社会” 三方协同,居民按标准出资,政府争取中央补助与债券,供水、供电等单位承担管线改造费用。
 
(三)实施流程
 
分六步推进:街道牵头入户调查,居民同意且出资的小区纳入计划;区物服中心制定年度改造方案;审核通过后开展设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公开信息;拆除小区违建;施工前公示项目信息并设监督码,多方参与质量监管;竣工后由物服中心组织施工、监理、街道、居民代表等共同验收。
 
二、与当地拆迁政策的关联
 
(一)明确政策边界,避免资源浪费
 
改造政策明确排除已纳入棚改、征收拆迁计划的小区,二者形成 “改” 与 “拆” 的清晰分界。拆迁针对房屋无改造价值或因城市规划需拆除的区域,改造针对结构尚可的小区,避免重复投入,防止改造后短期拆迁引发矛盾。
 
(二)以安全鉴定衔接,动态调整路径
 
安全鉴定成为二者衔接关键:改造中若鉴定发现房屋隐患过大、加固成本过高,该小区可能转向拆迁或棚改;若鉴定后可通过改造保留,则按改造流程推进,实现 “能改则改、应拆则拆” 的动态调整,兼顾安全与效益。
 
(三)目标协同,服务城市更新
 
二者均以改善民生、提升城市治理为目标:改造通过完善设施、建立 “四位一体” 社区管理模式,实现 “住有宜居”;拆迁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合理安置居民,实现 “住有安居”,共同推动中心城区功能完善与市域治理现代化。
 
三、实施关键关注点
 
需精准宣传政策,明确改造与拆迁的适用范围,避免居民误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更新改造与拆迁小区名单,强化安全鉴定结果应用;加强资金与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政策落地惠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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