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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上浮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补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房屋价值上浮10%奖励的基础上,再按货
2022-09-07 -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房屋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存在异议的,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国土、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确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改造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缺失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河南省《鹤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改造范围。鹤壁市市内、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不含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各级城镇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
河南省《鹤壁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办法》补偿原则谁损坏谁补偿补偿形式为货币化补偿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办法》第五条 河南省鹤壁市采煤沉陷区安置补偿遵循以下原则:(一)谁损坏谁补偿;第六条 补偿方式(一)维修。因采煤受损的房屋,地质结构尚未稳定的,由采煤企业每年对一级、二级受损房屋补偿维修费。(二)危房搬迁
2022-09-07 -
河南省《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遵循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河南省《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三条 棚户区改造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的原则,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自主安置。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
2022-09-06 -
河南省《安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指导意见》2022年未做调整
河南省《安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指导意见》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二)住宅房屋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的,可按
2022-09-06 -
河南省《安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河南省《安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自主安置。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利用补偿款自主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现安置。(二)集中安置。鼓励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
2022-09-06 -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 河南省平顶山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化补偿。为支持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异地购房,在被征收人按期搬迁时,再按被征收
2022-09-05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河南省平顶山市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协商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原则上按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后,再给予20%的自行安置奖
2022-09-05 -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河南省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 因
2022-09-05 -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选择权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选择权,坚持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宣传鼓励,使棚户区居民自愿、尽量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2022-09-05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征收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征收住宅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
2022-09-05 -
天津市《河北区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针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实施改造
天津市《河北区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针对辖区建成区范围内非成套住房以及危险房屋,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老旧房屋改造按照保护、改建、重建三种方式进行改造升
2022-09-01 -
《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自2021年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第六条 对补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流转,每年每亩补偿500元,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超出部分由属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补偿标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流转成本定期进行调整。
2022-09-01 -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2035年前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针对全市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和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实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包括
2022-09-01 -
天津市《关于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时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天津市《关于滨海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天津市滨海新区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奖励+特殊优惠政策补偿。房屋价值补偿费=(评估单价+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房屋证载面积。
2022-09-01 -
江苏省南京市市《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江苏省南京市市《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一)保障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个人分账户资金中按照年度退返其个人缴费。(二)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