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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拆迁案例: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拆迁律师助力打回原形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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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索引】(2018)皖1221行初×号

  【原告】曾女士等五户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吴国强律师孙超律师、于娜(实习)律师

  【被告】某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下称“城关街道办”)

  【案情简介】

  曾女士等人是安徽省某县村民,在该村各拥有一处房屋。2017年,该县实施征收,曾女士等五户的房子均在征收范围内,因为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曾女士等人未与征收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期间,曾女士等多户村民多次遭受拆迁办的威胁:如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将被认定违章建筑实施拆除,并不予拆迁补偿。曾女士等人为此十分担忧。

  面对拆迁办的强势,曾女士等人意识到,一味地等待换不来合理的拆迁补偿,与其煎熬和面临可能被违法强拆的风险,不如奋起反抗,获得谈判的主动权,即使哪天被违法强拆,也有律师及时为自己争取合理赔偿保驾护航。于是,曾女士等人慕名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将自己的维权事宜委托给吴国强、孙超、于娜(实习)三位律师。

  【维权经过】

  三位拆迁律师介入后,立即和曾女士等人沟通案情,了解拆迁办的动向,发现曾女士等人的房屋可能随时会面临被违法强拆或者偷拆的风险。于是立即告知曾女士等人做好心理准备,并且做好拍照录像的等相关取证工作,一旦遭遇违法强拆,一定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拍照的取证工作。同时,三位律师也分工协作,迅速针对本次征收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和取证分析,收集拆迁办更多的信息,以便展开后续的维权工作。

  就在三位律师展开紧锣密鼓的维权行动之时,果不其然,城关街道办于2018年7月26日的早上,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闯入曾女士等人家中,强行拆除房屋,致使曾女士等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遭遇违法强拆后,曾女士等人虽然伤心,仍深感拆迁办的强势与蛮横,但好在自己早早的委托了律师,虽然房子没了,但是曾女士等人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自己会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和赔偿。三位律师也在接到曾女士等人告知被违法强拆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收集整理手中的证据,并指导曾女士等人针对城关街道办的违法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违法。

  法庭上,面对京平拆迁律师义正辞严的陈词和确凿的证据,城关街道办矢口否认自己的违法强拆行为,反辩称曾女士等人的房屋没有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其是依法将原告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并向法院提交了征地批复、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章建筑规划认定函等证据材料。证据数量虽多,看似行为合法,但终究逃不过律师们敏锐的眼睛,京平拆迁律师一一指出对方的违法之处。首先,城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是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乡村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被告城关街道办可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但是并没有执行权力。其次,被告城关街道办提供的征地批复和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征收文件与其违法强拆行为是否合法无关,更不能证明被诉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由此可见,城关街道办并没有履行法律的规定,也没有提供违法强拆行为合法的证据和依据,程序显然违法。

  在三位律师的努力之下,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城关街道办于2018年7月26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拆迁律师说法】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的征收,征收过程都应当依法依规,确实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被告城管街道办借违章之名,行违法强拆之实,规避征收程序,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拆迁,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拆迁户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慌乱,及时向专业的拆迁律师咨询,避免掉入拆迁办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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