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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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案例

云南省城市拆迁案例:城管不履行查处职能,确认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3-01

  

  【案例索引】

  盘政行复决字(2017)第4号

  【申请人】:万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程波、张欣律师

  【被申请人】: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万先生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拥有合法房屋,现面临拆迁。面对拆迁办的压力,万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程波、张欣律师,运用娴熟的法律功底,协助自己依法维权。

  2016年12月,万先生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违法强拆,在此之后,万先生发现有施工单位在没有取得任何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自己房屋所在区城内进行施工建设。目前已建成围墙,将自己的房屋所在地基圈入围墙内。京平拆迁律师认为上述未经规划许可建盖围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属违法建设,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万先生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向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邮寄了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申请书,请求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万先生房屋所在区城的违法建设行为,并依法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在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了查处申请后,至今未做任何答复处理。

  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分析,认为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构成行政不作为,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协助下,万先生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机关责令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法定查处职责。

  【维权经过】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却竭力反驳,为自己编织借口。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申请书后,做出的处理意见:“拟由大队敦促某中队调查落实,按时限要求回复申请人。”然后,此件交由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大队又将此件交由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调查处理和答复。该街道根据信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为该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被盘龙区政府收储,该地块旧有房屋已经全部拆除,修缮了围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地管理,保障周边市容环境整洁干净、确保周边居民安全。想以此为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2017年7月,万先生两次次咨询办理情况,大队均只是进行了口头反馈。而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却认为这已经算是按照程序和规定履行了法定职责了!

  这样的处理就是推诿和逃避,这样的辩解就是借口和欺骗,根本不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十条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在监督检查、办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或者接受移送、交办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第十一条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对实名举报、投诉涉嫌违法行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说明理由并记录送达情况。

  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记录送达情况,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指派盘龙区联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此事,大队又将此件派至某街道中队处理,该街道虽然进行了调查,但就万先生的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若符合立案条件是否进行了查处等问题并未予以明确回答。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其就相关问题向申请人进行了书面反馈。

  【尘埃落定】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方先生的诉讼请求,认为城市管理联合行政执法局并未按相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最终确认被申请人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申请人的立案查处申请书,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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