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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案例

山东城市拆迁案例:行政机关归责他人,证据充分难以躲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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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中,快递业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你真的会寄快递吗,会填写快递的邮单吗?可能有的人看到这样的话会觉得很奇怪,邮单有什么好不会填写的。但是有时候你真的可能是不会填写。今天的案例就是一个会写邮单同时又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拆迁户的胜利。

  【拆迁维权细节决定成败】

  孟先生是山东即墨市的一位市民,这里是一个风景优美、资源丰富的城市,在这里孟先生拥有合法的住宅。现在孟先生的住宅正在进行拆迁,但是对于拆迁补偿,孟先生一直无法与拆迁办达成合意,拆迁补偿价格的畸低,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拆迁办的强硬态度令孟先生难以接受,更让孟先生气愤的是,在没有达成合意的时候,拆迁办对孟先生的房屋进行了非法的违法强拆,曾经温暖的家变成片片瓦砾和阵阵扬起的烟尘,孟先生焦急而困惑。

  最后孟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孟先生深知一个优秀的拆迁维权团队是他维权成功的根本保证,在经过了解与对比之后,最后他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赵健与李霞组成了拆迁维权黄金组合,有关孟先生的相应维权程序被提起。

  法律程序初见成效的时候,一个小小的阻碍也出现在维权之路上。

  【行政机关拒收信件,复议程序开始启动】

  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孟先生向即墨市城乡建设局通过EMS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但是让孟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居然直接拒收了这份材料,看到这份被退回的文件,孟先生立即和拆迁律师取得了联系。

  虽然有些法律调查程序进展的并不会很顺利,但是这样直接被退回的情况确实也是比较少见的,简单粗暴的解决这个问题,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的能力产生了恶劣影响。拆迁律师当即指导委托人对此拒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即墨市城乡建设局对于自己的拒收行为给了如此的解释:邮递员在投递的时候没有将信件当面交给相关科室,电话通知收信时也未说明该信件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机关认为自己有着“严格”的信件收发制度,因此该机关坚称此次的行为完全是由邮递员的失误引起的,自己不应该对该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对于这样的解释,狡辩的意味大于承担责任的勇气。

  在案件的操作过程,京平拆迁律师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行政机关,总有各式各样的回复,对于其中会出现的一些情况,也许不能说完全的了如指掌,但是大致都心中有数,因此在程序提起之初,他们就指导委托人采取各式各样的手段来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对于邮寄至各个机关的各类法律文件,一定要在邮单上明确标准内件名称,并且在邮件寄出之后关注邮件的具体邮寄的情况,随时关切,必要询问。

  在本案中,行政机关将全部的责任归责于邮递员,在证据面前明显是站不住脚的,因此最后即墨市人民政府确认城乡建设局未履责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要求对方依法履行。

  【小单据大学问】

  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都有“大神”级的人物,也许不能说他们有多么高超的技艺,但是他们在相关领域面面俱到,经验丰富,可以优秀的处理所有细节,也许这就是专业的最微小的体现。

  小小的单据蕴含着巨大的学问,最终的胜利是由无数的细节连接而成,也许正是很久之前的一句哲言所讲,让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仅仅是你鞋底的一粒沙。

  

拆迁律师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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