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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10-30

  关键词: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 违章建筑 住改非

  基本案情:

  陈先生与赵女士在南阳市有房产一处,并有房屋所有权证,由于该处房屋面临街道,地理位置优越,便用于商业经营,手续齐全,是一家人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2012年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城中村改造征收公告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房屋处于征收范围内 。但是由于拆迁补偿结果较低,不但没有考虑到当事人商业经营的因素,甚至将该房屋的三、四层以口头的方式认定为违章建筑,总体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极其不合理。因此,二位当事人一直没有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拆迁办征收的脚步并没有因此放慢,2014年9月,宛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处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不甚理想,拆迁补偿协议依旧没有签署。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先生与赵女士心里越来越疑惑,为什么拆迁办不和自己谈判了?在焦急的等待之中, 2016年3月,宛城区人民政府给二位当事人作出了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对于这份补偿决定书记载的“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等内容让二位当事人不寒而栗。于是,他们拨打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热线……

  维权亮点:

  撤销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 违章建筑的认定 充分考虑营业损失

  办案剪影:

  经过律师的讲解,二位当事人彻底明白,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已经将自己送进了合法强拆的大门,如果在一定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即将会被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顾不上后怕的二位当事人,毅然聘请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合伙人律师程波、专业拆迁律师王立江、专业拆迁律师孙超作为代理人,为两位当事人依法维权。经过与当事人的一番详谈,三位律师很快便制定了最佳维权方案。

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第一步,深入了解,做好拆迁维权准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胸有成竹方能运筹帷幄。为了更好的为拆迁户获取利益,调查取证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律师首先提起信息公开程序,从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等重要文件入手进行调查,掌握拆迁办的征收违法点。

  第二步,提起撤销之讼,一审判决差强人意

  在调查程序启动后,律师同时指导当事人针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送上了被告席。但是,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份征收补偿决定无论从内容还是程序上均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做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越挫越勇,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终被撤

  俗话说:“民告官,难于上青天”,因此,在收到败诉判决后,与当事人的惊慌比起来,三位律师并不感到意外,同时,也对当事人的疑惑进行了释明,并果断提起了上诉程序,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上诉状中,律师就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的实体与程序违法之处一一列明:一、补偿决定对涉案房屋一二层与三四层进行区别对待,该房屋在建设时并不在南阳市限高两层的规划范围内,不属于违章建筑;二、涉案房屋用于实际经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没有考虑经营因素,违反征收拆迁补偿规定;三、补偿决定依据的评估报告超过使用期限,评估机构违法选定、评估程序与内容均违法。在审理当天,京平拆迁律师更是以理智而强大的气场,一字一顿、有理有据的对该征收拆迁补偿决定的违法之处一一列举,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被上诉方被驳斥的哑口无言。

  终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收到征收拆迁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结语:

  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都是党中央作出的惠民政策,百姓本意肯定是大力支持的。但是在征收过程中,时常会有侵害百姓利益的事件发生。补偿不合理、违法强拆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惠民工程可能演变为害民工程。正如本案的当事人所遇到的问题一样,如果拒绝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拆迁办便会借用法律意欲违法强拆,这时,如果没有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我们的拆迁户可能就会陷入陷阱之中。

  因此,我们呼吁拆迁办依法、公平合理的拆迁的同时,也要提醒广大的拆迁户,不要忽视任何一个法律文件,一纸文书剥夺的不仅仅是合理的拆迁补偿,还有你本应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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