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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6-29
2026年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新乡市红旗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6年发布,后续3个月持续推进)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3号,征收范围:洪门镇张庄村、段村,地块位于创建开发公司以东、储备土地以西、新延路以南、金色奥园小区以北,全部为建设用地,总面积1.8134公顷,用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告2026年3月发布,6-9月完成入户登记、协议签订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6〕第10号、11号,征收范围:洪门镇张庄村,分两块地块,分别在四季城路沿线、创新街丰华林溪湾周边,建设用地总面积0.9111公顷,用于中小学教育配套、城市道路交通建设,2026年5月公示,7-10月实施房屋拆除、土地平整。
拆迁补偿标准
洪门镇全域(张庄村、段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17.5万元/公顷,该价格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青苗、房屋附着物、社保费用;住宅房屋按照新政文〔2025〕71号分档补偿,砖混楼房1100-1400元/㎡、砖木平房750-950元/㎡、简易附属房300-500元/㎡;青苗统一1300元/亩;果树、苗木按胸径、株数单独评估包干补偿;临时过渡费12元/㎡/月,一次性发放6个月搬迁费。
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土地、房屋、附着物补偿款协议签订后30日内全额拨付到户,无分期扣留。
产权置换安置:洪门镇辖区拆迁户统一安置至红旗区东区规划安置房社区,按照1:1.1套内面积置换,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80%优惠购买,过渡期最长24个月,超期双倍发放过渡费。
社保安置:承包地被征收农户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全额承担15年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年满60岁直接领取失地养老补贴。
配套安置:适龄劳动力由街道对接辖区产业园提供定向用工岗位,优先招录被征地村民。
新乡市卫滨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6年,未来3个月实施)
卫滨区2026年1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范围:平原镇中召村,四至东至中召村村界、西至万邦铝箔制品厂区、南至通海路、北至镜高涝河,土地总面积2.9906公顷,全部为耕地农用地,用于工矿仓储产业园项目建设,2026年1月公示,7-9月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理、征地落地工作卫滨区人民政府。
拆迁补偿标准
平原镇中召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50万元/公顷;耕地青苗1300元/亩;地上厂房、民房、大棚统一按照新乡市2025新版附着物标准评估;机井、院墙、硬化地面单独核算包干补偿;永久基本农田额外增加10%补偿上浮。
拆迁安置政策
宅基地农户双选择:货币补偿或就近置换平原镇新建安置小区现房,现房交付后再实施拆迁。
失地社保全覆盖:每公顷土地足额缴存社保费用,18周岁以上被征地村民全部纳入失地保障体系。
产业安置:产业园项目预留村民就业岗位,村内集体土地征地留存8%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分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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