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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平远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6-08
2026年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平远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梅州市大埔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1月6日发布埔府〔2026〕10号公告,涉及枫朗镇下辖村(具体至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至6月发布多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公告,涉及湖寮镇、茶阳镇、大麻镇、光德镇等下辖村(社区)大埔县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梅市府〔2024〕1号):枫朗镇园地43.87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7.5万元/公顷;湖寮镇水田97.5万元/公顷、水浇地81万元/公顷、园地52.65万元/公顷、林地24.15万元/公顷、草地81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81万元/公顷、建设用地81万元/公顷大埔县人民政府。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按《大埔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和留用地安置地补偿标准》(埔府办〔2024〕7号)执行大埔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按重置价补偿,国有土地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大埔县人民政府。
三、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各项补偿一次性支付,三个月内付清大埔县人民政府。
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0%折算货币,标准19.6667万元/亩,非实地留地大埔县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按区片综合地价18%计提社保费,用于养老保险补贴大埔县人民政府。
梅州市平远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
2025年12月26日发布上举镇征地公告,涉及畲脑村粗子、井头、小畲经济合作社,文裕村河东经济合作社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至6月发布多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公告,涉及大柘镇、仁居镇、石正镇、八尺镇等下辖村(社区)平远县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梅市府〔2024〕1号):大柘镇水田93万元/公顷、水浇地78万元/公顷、园地50.7万元/公顷、林地23.4万元/公顷、草地78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8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8万元/公顷;上举镇林地23.4万元/公顷、园地50.7万元/公顷平远县人民政府。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按平远县2024年发布的《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平远县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按重置价补偿,国有土地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平远县人民政府。
三、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各项补偿一次性支付,三个月内付清平远县人民政府。
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0%折算货币,标准19.6667万元/亩,非实地留地大埔县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按区片综合地价18%计提社保费,用于养老保险补贴大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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