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
一、征地拆迁公告(2026年5-12月实施)
定兴镇一街村:2026年1月9日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1.8公顷,用于城镇道路建设;2026年5月完成补偿发放,6月移交施工定兴县人民政府。
固城镇北太平庄村:2026年5月6日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788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2026年6月发布正式公告,7月完成征收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高里乡平堽村:2026年8月计划征收土地2.2公顷,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9月发布预公告定兴县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冀政发〔2023〕8号)
土地补偿:150万元/公顷(10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1.2倍、林地0.6倍、未利用地0.2倍。
房屋补偿:砖混750-850元/㎡、砖木500-600元/㎡,搬家费12元/㎡、临时安置费3元/㎡/月。
青苗及附着物:耕地1500元/亩、菜地2000元/亩,机井100元/米、果树30-300元/棵。
三、拆迁安置政策
安置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少量住宅拆迁可选择就近安置(安置房面积按1:1置换)定兴县人民政府。
社保安置:按征地区片价40%缴纳社保费,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50%。
补偿发放:补偿款在签约后15日内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村集体留存部分需经村民会议决议使用定兴县人民政府。
高碑店市
一、征地拆迁公告(2026年5-12月实施)
和平街道南虎村:2026年5月7日发布第8批次建设用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2.1公顷,用于住宅建设;2026年6月完成补偿登记,7月发放补偿款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方官镇梁各庄村:2026年7月发布预公告,征收土地2.8公顷,用于农业深加工项目建设,9月完成征收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迎宾路街道兴华社区:2026年10月征收土地1.2公顷,用于商业综合体配套建设,11月完成签约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二、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冀政发〔2023〕8号)
土地补偿:165万元/公顷(11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1.2倍、林地0.6倍、未利用地0.2倍。
房屋补偿:框架950-1050元/㎡、砖混800-900元/㎡、砖木550-650元/㎡,搬家费15元/㎡、临时安置费3.5元/㎡/月。
青苗及附着物:耕地1800元/亩、菜地2200元/亩,其他附着物按评估价补偿。
三、拆迁安置政策
安置方式:住宅拆迁可选择实物安置(1:1.1置换)或货币补偿;工业用地仅货币补偿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社保安置:按征地区片价45%缴纳社保费,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承担55%费用。
临时安置:临时安置费发放12个月,搬家费分两次发放,确保拆迁户过渡期间居住需求。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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