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本级)
一、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度主城区批次征地:涉及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多个街道/村庄,用于城镇道路、公园绿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告期2026年1—6月。
成片开发方案:临漳县、邱县、永年区、肥乡区获批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重点开发产业园区与新城配套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全市统一补偿标准(2026年最新)邯郸市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国有土地)
住宅楼房:证载面积1:1.1产权调换;
单层平房:1:1.2产权调换;
非住宅:1:1等面积补偿;
合法院落:按房屋评估价50%货币补偿。
集体土地(城中村/农村)
宅基地(≤200㎡):1:1.2补偿;200—400㎡:1:0.5;>400㎡:按区片价货币补偿;
区片综合地价:主城区120万元/公顷(8万元/亩),永年/肥乡85.5万元/公顷,临漳/大名91.5—93万元/公顷邯郸市涉县人民政府临漳县人民政府。
青苗与附着物:耕地18万元/公顷,果树/苗木据实评估,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邯郸市涉县人民政府。
三、全市统一安置政策大名县人民政府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异地安置;
特殊群体保障:唯一住房不足30㎡按30㎡安置;城中村人均不足30㎡补足;
奖励政策:按期签约搬迁奖5—10万元;产权调换面积奖励≤30%;
社保安置:按区片价20%缴纳社保费,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临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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