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
征地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海征补告〔2025〕171-02号):2026-04-13发布,因马桥街道经都六路北侧、和谐新村西侧工业用地建设,征收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0319公顷,登记截止2026-04-12海宁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告〔2025〕181号):2025-10-22发布,拟征收黄湾镇钱江村集体土地用于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面积7.0702公顷海宁市人民政府。
补偿标准
执行《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海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盐政发〔2023〕30号)等,配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海盐县人民政府。
房屋补偿按《嘉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嘉政发〔2023〕5号)执行,调产、迁建为主要安置方式海盐县人民政府。
安置政策
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助按盐政发〔2022〕17号执行,纳入社保体系海盐县人民政府。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与安置同步推进,明确登记与听证程序海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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