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
征地公告
建设用地项目批前公示(嘉土南2026-02号):七星街道地块,拟划拨供应,公示期2026-03-31至2026-04-09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项目批前公示(嘉土南2026-03号):2026-04-07发布,公示期至2026-04-20,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补偿标准
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通知》:Ⅰ级区片水田/旱地等56500元/亩、专业桑园/果园59000元/亩、蔬菜基地61500元/亩;Ⅱ级区片对应分别为54000元/亩、56500元/亩、59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6:4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住宅搬迁费每户1500元(现房/货币补偿)或3000元(期房产权调换);三环内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方米20元(不足1200元/月按1200元计),三环外17元/平方米・月(不足1000元/月按1000元计)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
安置政策
集体土地:按区片综合价补偿,安置方式含调产、迁建,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海盐县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同步落实临时安置与搬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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