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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3-24

2026年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荆州市其他区县(监利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
征地拆迁公告
截至2026年3月24日,监利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政府官网暂未发布2026年1月后新增征地预公告/征收公告;现有公示多为2025年及之前批次,按鄂政发〔2023〕16号标准执行。
补偿标准(统一口径)
监利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Ⅰ类区片67.65万元/公顷,Ⅱ类区片62.40万元/公顷(鄂政发〔2023〕16号)公安县人民政府
青苗补偿:水田1.5-2.25万元/公顷,旱地1.2-1.8万元/公顷,按区县细则执行公安县人民政府
房屋补偿:框架结构1200-1800元/㎡,砖混900-1500元/㎡,砖木700-1200元/㎡,按评估机构评定为准
安置政策(统一口径)
货币安置:一次性结清全部补偿费用
社保安置: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按**征地面积×区片地价×10%**计提养老保险费,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
住房安置:可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宅基地重建,保障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程序要求:补偿安置未落实,不得强行征地;保障听证、复议、诉讼权利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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