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1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6〕1号批复蕉城区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收漳湾镇南埕村集体土地6.7603公顷,含水田0.0382公顷、旱地1.1787公顷等,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5日,蕉城区发布经营性储备地J2025-1地块征收预公告,拟征收漳湾镇兰田村11.2004公顷集体土地,用于政府成片开发。
五都西路南侧片区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片开发批复,面积6.0995公顷,涉及蕉南街道等区域,2026年推进品质提升项目,含集体土地征收。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按宁德市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蕉城区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参照宁政文〔2019〕相关文件,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差异化设定宁德市人民政府。
青苗及地面附着物:以包干补偿为主,辅以实际清点,参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公布的最新补偿标准表,坟墓迁移、房屋重置价按对应附件标准执行宁德市人民政府。
房屋补偿:合法住宅按市场评估价值补偿,经营性用房额外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设施农用地建(构)筑物按评估价格理赔宁德市人民政府。
拆迁安置政策
预留用地处置:原预留新村建设用地可选择货币回购(参照附件6标准,容积率按2.0计算)、以地换房(政府用国有划拨土地安置房换取,参照附件8标准)或村委自主建设(符合规划,优先建公寓式住宅)宁德市人民政府。
被征地农民保障: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按《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执行,同时享受就业培训与社会保障服务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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