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6年1月16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5〕1041号文件,批准福州市2025年度第七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前锦村,征收土地面积0.3445公顷,用于云洲郡项目周边临时便道工程,由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榕政规〔2023〕12号文件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并计算,其中城门镇所在区片综合地价为144万元/公顷,不同地类调节系数分别为耕地1.0、其他农用地0.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0.1,青苗补偿标准为每亩1.2万元,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评估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被征地农民可选择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或安置房安置,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若选择货币化补偿,按留用地基准地价的1.5倍计算补偿款,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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