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
征地拆迁公告
柳树湾街道西郊村五组:2026年1月9日发布批复(苏政地〔2025〕311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4053公顷,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黄码镇三乐村、邱庄村:2026年1月11日发布批复(苏政地H〔2025〕47号),征收集体农用地2.1585公顷(耕地1.9803公顷)等,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盐河街道集体:2026年1月11日发布批复(苏政地函〔2025〕40号),征收农用地0.0028公顷、建设用地0.0052公顷,总面积0.008公顷,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城南街道韩城村十一组、先锋村十六组:2025年5月6日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清征补安置〔2025〕5号),拟征收土地分别为1.3735公顷、1.3671公顷,2026年推进征收流程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武墩街道普墩村八组及村集体:2025年8月18日发布公告,拟征收土地1.5096公顷及0.0052公顷,2026年推进征收流程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农用地2.35万元/亩(35.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3万元/亩(79.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71万元/亩(55.65万元/公顷),依据淮政规〔2023〕4号。
安置补助费:2.35万元/人,依据淮政规〔2023〕4号。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淮政发〔2011〕104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及淮政规〔2023〕4号,采用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京平拆迁律师公众号
京平拆迁律师维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