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
征地拆迁公告
海拟征告〔2025〕013号(2025年5月,2026年推进):拟征收余东镇镇集体土地,用于相关建设,2026年1-4月开展补偿登记。
海拟征告〔2024〕035号(2024年4月,2026年收尾):滨江街道利北村10-13组,用于成片开发,2026年1月推进后续安置工作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海微征告〔2025〕011号(2025年4月,2026年推进):三星镇宝兴村27-33组,用于叠石桥小学周边基础设施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海门区标准,一类区片约7.0万元/亩,二类区片约6.5万元/亩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按实评估,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价值0.5%一次性补偿,60㎡以下综合补助1.5万元,60-100㎡补助2万元,100㎡以上补助2.5万元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集体土地青苗及附着物:青苗补偿约1.15万元/亩,房屋重置成新价550-900元/㎡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拆迁安置政策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产权调换面积“拆一还一”,超面积部分32㎡内享优惠商品价(基准价40%),其余按商品价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过渡费每月26元/㎡,搬迁费20元/㎡,签约奖励最高9万元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被征地农民社保按苏政发〔2021〕87号,人均保障资金约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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